车辆管理制度(2014.6.11)
日期:2014-05-29 09:12:03  发布人:admin2  浏览量:766

 

为了加强学院汽车的管理,节约经费开支,对学院汽车使用,作如下管理规定:

一、用车规定

1.学院所有小车优先保证院领导公务用车。

2.市内出车由后勤处审核,市外长途派车由院长审批,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(晚上或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用车者,应通知车队车管负责人)

3.院领导一般工作用车,直接或由党政办提前通知后勤处,因紧急公务外出直接调车时,应督促驾员及时向车队报告,便于车队及时掌握车辆动态。

4.市区外(长途)用车若车辆在外过夜以及规定范围以外的用车,须经院领导批准。

5.学院各部门在市区内因工作需要使用汽车,应提前一天由用车部门领导填写用车预约单经批准后送车队,由后勤处根据车辆情况安排。

6.经主管车辆的领导批准后,急需工作用车或范围内的各部门工作用车在无车辆可派的情况下,由车队确认后,可乘“的士”,票额有车队按里程数核准,方可报销。

7.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各部门用车,车队可根据具体情况,安排几个部门合用一台车办事,如不服从安排,影响工作由用车部门或个人自行负责。

8.无特殊情况,节假日一般只安排值班用车。

二、使用范围

学院小车在保证领导、离休和退休处级干部因公使用的前提下,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申请派车:

1.经医务室诊断后,确认需要送医院抢救治疗的危急病人:劳保关系不在我院的退休职工或亲属看病,一般不派车,特殊情况需要派车的,经主管主辆的领导或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,并适当收费。

2.财务处去银行提取工资或奖金及储存巨款。

3.因病需要住院的职工、离、退休人员。

4.各相关业务部门接受来学院授课的老师和答辩人员。

5.后勤处接送来学院的省公司、城建部门领导技术人员。

6.到火车站接送来学院参加培训的学员。

7.部门领导、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,经院领导批准因公去外地出差前往火车站、民航局、长途车辆站乘车者;机场或去市区以外用车,须经院领导批准同意后,方可派车。

8.经主管车辆院领导批准的部门领导因紧急公务外出办事的。

9.经主管车辆领导批准接待的,因公来学院的兄弟学院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或特殊情况下的临时用车。

10.在长沙市区内,职工、职工的直系亲属,职工的父母、岳父母死亡火化的,可派车处理后事和送葬。

11.大客车主要是保证职工上下班接送,迎新生报到和送毕业班去火车站乘车,其他单位和个人用车,须经院长或主管车辆院领导批准同意后,方能派车。

三、车辆维修管理办法

1.基本原则

为加强学院车辆维修管理,节约车辆维修费用,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,特制定本办法。

2.车辆维修

保修范围内的车辆,在车辆销售商指定的4S店维修;非保修车辆,在学院指定的车辆维修厂家维修。

3.车辆维修申报制度

1)车辆维修实行申报制度。无特殊情况,车辆维修前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报告单,经相关领导审批后,方可送厂家维修。

2)车辆在出车途中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,须先报告车队队长,经车队队长认定后,方可通知车辆定点维修厂家维修。车辆在外地发生故障,报告车队队长和主管院领导后,按就近维修的原则维修,尽可能节约维修费用。回学院后要及时补充填写车辆维修申请报告单。

4.审批权限

1)车辆维修分大修、中修、小修和日常保养,报相关领导审批后,方可实施维修。

车辆日常保养,由车队队长及后勤处领导审批。

车辆小修、中修及大修,由车队队长和后勤处领导审核,报主管院长审批。

5.事故车辆,按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家对损坏的车辆进行维修。

6.车辆维修支付维修费用时,必须提供相应审批同意的维修申报单,否则财务处拒绝支付。

四、车辆安全行驶制度

为了加强车辆管理,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,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,特制定如下制度:

1.全体驾驶员都要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、财产安全摆在第一位,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,每月至少要有12次安全学习和形势分析会,不断增强每个驾驶员的工作责任感和安全自觉性。

2.严守组织纪律,服从命令听指挥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、操作规程和驾驶员的相关规定。

3.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不准带故障出车,不准凑合行车,不带思想情绪出车,不准擅自出车,切实做到“马达一响,集中思想”,驾驶作风端正。

4.严格执行起步停车的有关规定,起步前要仔细查看车辆周围有无障碍,然后再上车鸣号起步。中途和终点停车,都要选好安全适当的地点,靠右边停放,挂号排挡,拉紧手制动,设好三角木,锁好车门和油箱,设有严禁停车标志的地方,不得停放。

5.行驶中不断摸索和掌握行车规律,通过繁华街道和村镇,要注意掌握车速。细心观察行人动态,交叉路口一定到“一慢二看三通过”,严禁争道抢行。

6.驾驶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,严禁骄傲自满,反对麻痹大意,行车中不准盲目开快车和熄火滑行,不准接听移动电话,收看电视等,不准强行抢道和超车,不准无理不让车,不准超载和人货混装,不准闯红灯。会车要做到“理让三先”,转弯牢记“三件事”。坚持中速行驶。

以上规定,每个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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